就SEVP近期对CPT的限制提起诉讼
2026年10月5日,有人提起诉讼,对SEVP于2026年8月颁布的新的CPT限制措施提出异议。
2026年10月15日
**更新: 关于本案——美国大学协会等诉美国国土安全部等案(案号:1:26-cv-14520)——已定于2026年11月6日( 星期五 )举行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将就原告提出的初步禁令动议及暂停机构行动的动议进行审理。
-
2026年10月5日,美国马萨诸塞州地区联邦地方法院受理了一起诉讼,该诉讼对美国学生和交流访问者计划办公室(SEVP)于2026年8月颁布的新的课程实践培训(CPT)限制措施提出质疑。原告包括美国国际教育协会(NAFSA)、校长联盟、美国大学协会(AAU)以及马萨诸塞州独立学院和大学协会(AICUM)。
这些新限制是通过两份发给赞助学校指定学生官员(DSO)的备忘录发布的,并未经过正式的规则制定程序。 尽管相关法规本身并未改变,但这些备忘录对“实习”如何被定义为课程的“不可或缺部分”做出了严格的重新解释,并要求雇主与学生之间签订书面协议。针对这些备忘录,许多学校已暂停或限制了批准国际学生参加校内实习(CPT)的时间和方式。
摘自NAFSA的新闻稿,其中概述了正在提出的法律挑战:
这一变更的宣布十分突然,既未给出实质性解释,也未设置公众意见征询期,更未承认该变更偏离了联邦政府此前对CPT的长期解释。
直接发送给各高校指定学校官员(DSO)的通信中,威胁称,对于政府此前长期允许的做法,将对相关机构处以严厉处罚,并可能追究其个人责任。
这些广播通知无端打乱了学生、学校以及社区其他成员的计划和预期——他们原本是基于政府长期以来的立场,即这些实践培训机会仍将被允许,才负责任地安排了自己的事务。
您可以在此处进一步了解 CPT限制。
绿卡 + J-1学者项目
特朗普政府宣布,将暂停包括微软在内的七家科技公司的PERM劳工认证程序,并对九所大学使用J-1学者项目的情况展开新的调查。
2026年10月8日
在一次 新闻发布会上 上,副总统J.D.万斯宣布了政府在调查H-1B和J-1签证项目涉嫌欺诈行为后所采取的措施。其中两项主要公告包括:
暂停七家科技公司(包括微软和Adobe)参与永久劳工认证程序(PERM)的资格,该程序是绿卡担保流程的必经环节(简而言之:这些公司无法提交新的绿卡申请)
已针对包括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布朗大学、加州理工学院、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匹兹堡大学和耶鲁大学在内的九所主要高校的J-1学者项目展开调查。相关传票已发出。
根据相关规定,美国劳工部可暂停劳工认证申请,最长不超过180天;但如果届时仍未解决,劳工部可延长暂停期限。对于J-1学者项目,在调查进行期间无需进行任何行政变更。如果您对PERM或J-1学者担保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的 服务台 咨询,作为初步了解的起点。
关于F-1签证OPT费用的拟议规则
拟议的OPT费用规则将于2026年10月8日在《联邦公报》上发布。该规则很可能面临法律挑战。
2026年10月7日
《OPT费用规定》可在此处查阅:
https://public-inspection.federalregister.gov/2026-20660.pdf
摘要
《OPT费用规则》将于2026年10月8日左右在《联邦公报》上发布。该规则设定了30天的意见征询期。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参考案卷号 ICEB-2026-0100
该规则的目的和内容
美国国土安全部(DHS)表示,收取新费用是为了打击欺诈行为并保护美国工人。该部称,这些费用将减轻与OPT欺诈调查相关的行政负担。“如果OPT费用尚未缴纳,指定学校官员(DSO)不得在SEVIS系统中录入OPT推荐信息。”(第37页)
该规定将对首次申请OPT的学生(无论是在毕业前还是毕业后)收取70,000美元的费用,并对任何后续的OPT申请收取30,000美元的费用。这些费用将向前适用,仅针对在该规定生效日期之后申请OPT的学生。
该费用必须由学校在SEVIS系统中提出OPT推荐之前,且在F-1学生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I-765表格申请OPT之前,支付给SEVP。
该费用适用于所有学校,以及所有经DSO批准并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申请OPT的学生。该费用并非与任何特定雇主挂钩,而是与OPT推荐本身相关。
如果学生未收到OPT工作卡,则可申请退款。
学校可自行决定以任何认为合适的方式筹集该费用,包括向学生和/或任何雇主收取费用。该规定提醒学校必须遵守所有相关法律:“包括根据《美国法典》第20编第1011f条报告外国赠与和合同”(第31页)
此处提及可能再次缴纳最初的70,000美元费用,以攻读更高层次的学位(第38页)
DHS指的是关于DSO何时决定推荐OPT的决策流程。“此外,DSO无需为F-1非移民学生推荐OPT,且可选择不为特定F-1非移民学生支付费用——若该学生不符合OPT的理想条件,或其参与OPT可能会对该项目的完整性产生负面影响。” (第42页)。他们的推论是,通过仅推荐那些“成绩优异”的学生,将确保只有符合资格的学生才能获得OPT批准。他们似乎并未参考现行法规中的OPT资格标准。 DSO(指定学生官员)基于什么理由可以拒绝批准一名GPA为3.0(而非4.0)学生的OPT申请?这可能会促使学校制定一致的内部政策,明确在何种情况下批准或拒绝OPT申请,以及是否向学生或雇主收取费用及如何收取。
关于收入估算——无论高估还是低估版本,都显得极不现实。“每年征收的费用将在84亿美元至165亿美元之间,主要估算值为124亿美元;”(第53页)参见表3。 194,554名OPT学生与88,374名学生之间的差额 = 165亿至84亿——平均值为124亿。他们假设OPT申请数量将基本保持稳定。这与拟议的H-1B签证费收入所采用的推理逻辑相似。
其中还包含对未来CPT法规的一番隐晦威胁:“此外,国土安全部承认,OPT并非唯一可能存在严重欺诈和国家安全问题的实践培训项目。 CPT项目中的欺诈和国家安全威胁历来普遍存在,且随着参与CPT的学生人数增加而日益加剧。国土安全部将继续密切关注CPT项目中的这些令人担忧的趋势,并在必要时采取进一步行动”(第36页)
他们估计,学校和DSO落实相关流程所需的时间为55小时(第55页)。此外,每份申请还需要额外1小时用于OPT审查,以及内部付款审批和处理。
更多信息将陆续公布,而且 我们预计将针对该规定提起诉讼。 该规定一经发布,请 提交意见。(案卷号:ICEB-2026-0100)
“Global Nurse Force诉特朗普案”的主审法官驳回了驳回诉讼的动议,并针对10万美元的H-1B签证费颁布了新的禁令
法院再次推翻了总统公告中规定的两项各10万美元的费用。
2026年10月1日
在针对2025年9月10万美元H-1B签证费(或更准确地说,“税”)提起的诉讼(Global Nurse Force诉特朗普案)中,主审法官针对该费用(或更准确地说,“税”),以及2026年9月将实施的费用,再次颁布了一项禁令。虽然驳回诉讼的动议被驳回,但禁令获得了批准。法院命令详见此处。
下一次案件管理听证会定于2026年10月27日举行。
总统公告:续期针对新申请(领事处理)的10万美元H-1B签证费
特朗普总统再次(在周五晚上)通过公告,对通过领事馆办理程序提交的新H1B签证申请征收10万美元的费用。尽管2025年9月发布的原公告中规定的这项费用已在6月被法院推翻。
2026年9月19日
特朗普总统再次(在周五晚上)通过公告,对通过领事馆办理程序提交的新H-1B申请征收10万美元的费用。尽管法院已于6月推翻了2025年9月原公告中规定的该项费用。 政府对此提出上诉,2026年7月24日,美国第一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政府的上诉,因此在案件审理期间,2025年规定的100,000美元费用不生效。新颁布的公告将于2026年9月21日东部时间凌晨12:01起生效。
虽然尽可能提到了各行业的例外情况,但并未明确指出。
重新发布的公告:
此外,还有一份关于该公告续期的“事实”说明,请见此处:https://www.whitehouse.gov/fact-sheets/2026/09/fact-sheet-president-donald-j-trump-further-enhances-program-integrity-and-interagency-coordination-in-the-h-1b-visa-program/
关于H1B签证新费用103,265美元的一项拟议法规目前仍在审议中。您可在此处查阅该法规: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6-08-25/pdf/2026-17324.pdf
请注意,该待定规则的意见征询期将持续至2026年9月24日。您可通过联邦电子法规制定门户网站搜索“DHS案卷号 USCIS–2026–0298”:
一旦有更多信息,我们将及时分享。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请勿使用I-539和I-765表格的新版本
由于针对D/S规则的禁令,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已恢复使用I-539表和I-765表的先前版本。申请人应继续使用2024年8月28日版的I-539表和2025年8月21日版的I-765表。
2026年9月16日
由于针对D/S规则的禁令,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已恢复使用I-539表和I-765表的先前版本。申请人应继续使用2024年8月28日版的I-539表和2025年8月21日版的I-765表。
2026年8月14日
2026年9月15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将发布I-539表(非移民身份延期/变更申请表)和I-765表(就业授权申请表) 的修订版。 USCIS对这些申请表进行了修订,以符合新的“丧失D/S身份”规定。这些表格将于2026年9月15日生效,并标注版次日期为09/15/26。 I-539表格的09/15/26版将取代I-539表格的08/28/24版,而I-765表格的09/15/26版将取代I-765表格的08/21/25版。
鉴于此次变更,请务必注意时间节点和表格版本日期,因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将从9月15日(含)起不再接受这些表格的旧版本(即I-539表格的2024年8月28日版和I-765表格的2025年8月21日版)。
此外,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不会提前(即在9月15日之前)接受新版表格。没有过渡期——基本上,9月14日之前必须使用旧版表格,而从9月15日起则必须使用新版表格。
针对D/S规则提起的诉讼——2026年9月14日下达了禁令
在马萨诸塞州地区法院提起的诉讼成功地针对D/S规则获得了初步禁令。这意味着在诉讼进行期间,该规则将不会生效。下次听证会定于2026年10月2日举行。
2026年9月15日更新
一群美国参议员提交了一项联合决议,反对正在审议中的D/S规则。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移民小组委员会首席成员、加利福尼亚州民主党参议员亚历克斯·帕迪利亚(Alex Padilla),参议院民主党党鞭、伊利诺伊州民主党参议员迪克·德宾(Dick Durbin), 参议院司法委员会首席成员,以及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成员理查德·布卢门撒尔参议员(民主党-康涅狄格州)和谢尔登·怀特豪斯参议员(民主党-罗德岛州),共同提出了一项依据《国会审查法》(CRA)的联合决议案,旨在否决该法规。您可阅读相关文章 此处阅读该文章。
更新:2026年9月14日
在马萨诸塞州地区法院提起的诉讼成功地针对D/S规则获得了初步禁令。这意味着在诉讼进行期间,该规则将不会生效。下次听证会定于2026年10月2日举行。
更新:2026年9月3日
9月3日举行了一次庭审,就原告要求针对该规定颁布初步禁令的请求听取了双方辩论。虽然目前尚未作出任何裁决,但法官似乎对政府关于此次监管变更必要性的主张提出了质疑。我们将随时向您通报法院的回应情况。
2026年8月18日
2026年8月18日,NAFSA(美国国际教育者协会)、高等教育与移民校长联盟以及其他多家组织向美国马萨诸塞州地区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对NAFSA新颁布的“D/S身份丧失”规则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该诉讼请求法院颁布初步禁令,以阻止该规定于2026年9月15日生效。
该诉状依据《行政程序法》对该规定提出质疑,认为美国国土安全部(DHS)未能妥善考虑并回应针对该规定的众多公众意见,未充分评估该规定的成本与效益,未考虑负担较轻的替代方案,且未能根据其既定目标充分论证该规定的合理性。诉状还指控国土安全部未提供充分的公众意见征询期,并超越了其法定权限。
您可以在“校长联盟”网站上阅读完整的投诉书 此处处。
您可以阅读支持初步禁令申请的备忘录 点击此处处。
拟出台新规取消H-1B签证的宽限期
9月11日星期五,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在《联邦公报》上发布了一项拟议规则,旨在取消目前针对E-1、E-2、E-3、H-1B、H-1B1、L-1、O-1和TN非移民身份持有者及其家属,在提前终止雇佣关系时所享有的60天宽限期。
关于可选实习培训费用的拟议规则正在接受审查
8月20日,美国国土安全部(DHS)下属机构——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向美国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下属的信息与监管事务办公室(OIRA)提交了一份题为《可选实习培训费用》的拟议规则,供其审查。
2026年8月27日
8月20日,美国国土安全部(DHS)下属机构——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向美国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下属的信息与监管事务办公室(OIRA)提交了一份题为《可选实习培训费用》的拟议规则,供其审查。 该规则目前正在等待审查。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目前一切尚未发生变化。 这仍是一项处于政府内部审查阶段的拟议规则。该规则尚未公布,公众意见征询期尚未开启,相关费用也尚未生效。现行的OPT政策和费用标准仍然有效。
由于拟议规则的内容在OIRA审查期间仍属机密 ,且只有在该规则于《联邦公报》上公布后才会公开,因此目前尚不清楚该提案的具体内容 。
近期媒体报道称,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可能正在考虑对OPT申请收取高达10万美元的费用,尽管DHS尚未确认任何具体数额,并表示在正式公布之前,任何政策均不应被视为最终决定。
如果拟议规则通过了OIRA的审查,它将刊登在《联邦公报》上,并开启一个预计为30至60天的公众意见征询期。随后,国土安全部(DHS)必须在发布包含具体实施日期的最终规则之前,对收到的所有意见进行审查,这一过程通常至少需要数月时间。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很可能面临法律挑战。
一旦有更多信息,我们将及时发布更新。
针对受配额限制的H-1B申请,拟出台新的费用规定
8月25日星期二,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在《联邦公报》上发布了一项拟议规则,旨在针对受H-1B配额限制的新申请(首次申请),在现有所有费用之外额外征收103,265美元的费用。
2026年8月25日
8月25日星期二,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在《联邦公报》上发布了一项拟议规则,旨在针对受H-1B配额限制的新申请(初次申请),在现有所有费用基础上额外征收103,265美元的费用。 所有受配额限制的申请,无论雇主规模大小或是否为非营利机构,均需缴纳此项新费用;而豁免配额限制的申请——包括由高校提交的申请——则无需缴纳此项新费用。 若申请属于配额豁免范围或已计入配额,则该费用似乎不适用于延期或更换雇主的情况。美国国土安全部声称,征收该费用是为了覆盖多个机构在管理美国移民体系过程中产生的成本。
点击此处阅读拟议规则e.意见可通过 eRulemaking门户网站 ,并注明案卷号 USCIS-2026-0298。意见征询期仅为30天,意见必须在9月24日东部时间午夜之前提交。提交意见的指南和说明可查阅 此处。
针对75个国家的移民签证禁令被裁定为非法
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特朗普政府此前于2026年初颁布的、暂停为来自75个国家的个人办理移民签证(实质上即不发放绿卡或不提供获得绿卡的途径)的政策被推翻。
2026年8月24日
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特朗普政府针对75个国家公民暂停处理移民签证(实质上即不予发放绿卡或阻断获得绿卡的途径)的政策——该政策最初于2026年初颁布——被裁定无效。 尽管美国国务院声称出于对公共援助的担忧,该政策是必要的,但地区法官珍妮特·瓦尔加斯认定该政策违反了《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禁止在签发移民签证时基于国籍进行歧视。法院撤销并废除了任何仅基于该政策作出的签证拒签决定,同时命令美国国务院恢复对移民签证申请进行合法的、逐案审查。 点击此处阅读裁决书。
注:本裁决仅涉及 针对75个国家的移民签证处理暂停政策;目前,旅行禁令(及相关签证暂停处理)政策仍然有效,尽管相关诉讼仍在进行中。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宣布发布I-539和I-765表格的新版本
2026年9月15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将发布I-539表(非移民身份延期/变更申请表)和I-765表(就业授权申请表) 的修订版。USCIS对 这些申请表进行了修订,以符合新的“丧失D/S身份”规定。
2026年8月14日
2026年9月15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将发布I-539表(非移民身份延期/变更申请表)和I-765表(就业授权申请表) 的修订版。 USCIS对这些申请表进行了修订,以符合新的“丧失D/S身份”规定。这些表格将于2026年9月15日生效,并标注版次日期为09/15/26。 I-539表格的09/15/26版将取代I-539表格的08/28/24版,而I-765表格的09/15/26版将取代I-765表格的08/21/25版。
鉴于此次变更,请务必注意时间节点和表格版本日期,因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将从9月15日(含)起不再接受这些表格的旧版本(即I-539表格的2024年8月28日版和I-765表格的2025年8月21日版)。
此外,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不会提前(即在9月15日之前)接受新版表格。没有过渡期——基本上,9月14日之前必须使用旧版表格,而从9月15日起则必须使用新版表格。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发布关于强制电子申报的临时最终规则
美国国土安全部发布了一项临时最终规则,该规则将于2026年8月11日起生效,授权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要求某些移民表格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电子提交”)。
2026年8月11日
美国国土安全部发布了一项 临时最终规则,该规则将于2026年8月11日生效,赋予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要求对某些移民表格采用电子提交(“电子申报”)的权限。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该规则并未立即要求任何表格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相反,它赋予USCIS在未来满足特定条件时,可要求采用电子申报的权限。
若要要求某特定表格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
该表格必须已开放电子申报至少180天。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必须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在该表格的电子申报要求生效前60天予以预先通知。
该规定还为因面临过度困难而无法遵守强制性电子申报要求的申请人设立了豁免程序。 个人在提交纸质申请前,必须先提交I-936表《电子申报要求豁免申请》,并附上证明文件及25美元的申请费。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批准豁免,该豁免批准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有效。考虑到邮寄时间,USCIS必须在豁免批准通知签发后的33个日历日内通过邮寄方式收到纸质申请。
关于J-1交流访问者固定入境期限的指导意见已发布
美国国务院教育与文化事务局(ECA)发布了 指导意见 ,说明将于2026年9月15日生效的、废除“居留期限”(D/S)新规的实施细则。
2025年8月10日
美国国务院教育与文化事务局(ECA)发布了 指导意见 ,内容涉及废除“身份有效期”(D/S)新规的实施事宜,该新规将于2026年9月15日生效。该指导意见向J-1项目担保机构说明了如何在新制定的固定入境期限框架下填写DS-2019表格并维护SEVIS记录。
该指南中提出的一些要点:
尽管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可酌情批准交流访问者以较短的初始期限入境(最长为四年,外加30天的离境期),但担保方仍可继续签发DS-2019表格,其有效期应覆盖该交流访问者所属类别下允许的全部授权项目期限(例如,研究学者最长可达五年)。
如果 DS-2019 表格上列出的项目结束日期 不 反映交流访问者预计完成整个项目的日期,担保方必须在SEVIS记录的“主题/备注”(第4栏)中填写“预计完成日期”,格式为“预计完成日期:MM/DD/YYYY”。担保方仅应在“项目结束日期”尚未反映访问者预计的完整项目周期时,才填写“预计完成日期”。
对于目前持D/S身份在美国的交流访问者,如果担保方更新了其“项目结束日期”,他们是仍可保留D/S身份,还是必须申请“延长居留期限”,这取决于具体的时间节点:
如果担保方在 2026年9月15日之前 及时在SEVIS记录中添加了“预计完成日期”,则担保方可将“项目结束日期”延长至该“预计完成日期”,且无需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延长居留期限”申请;交流访问者可凭D/S签证身份停留至该日期。
如果担保方未及时 在SEVIS记录中添加“预计完成日期”,或者更新后的“项目结束日期”超过了记录中的“预计完成日期”,则交流访问者必须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申请“居留延期”以覆盖延长期限,或者离开美国,并在美国入境口岸申请重新入境。
关于缩短和终止的项目:
如果项目因非个人原因而缩短,交流访问者必须在获准入境日期(AUD)之前,或新DS-2019表格上的“项目结束日期”后的30天内离境,以较早者为准;
如果项目在AUD之前因负面原因被终止,交流访问者必须立即离境;如果项目在AUD当天或之后被终止,则原有的AUD离境截止日期仍然有效。
您可以在此处查阅该指南 点击此处处。
法院驳回了政府关于暂缓执行6月份作出的、推翻H-1B签证10万美元费用的裁决的动议
第一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政府关于暂缓执行此前暂停收取10万美元H-1B签证申请费决定的动议。对于已提交的任何H-1B签证申请,均不得再收取该费用。
2026年7月24日
第一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政府关于暂缓执行此前暂停收取10万美元H-1B签证申请费决定的动议。对于已提交的任何H-1B签证申请,均不得再收取该费用。
您可以在此处查阅法院命令 点击此处处。
D/S规则的失效
此前待定的“D/S规则失效”已最终确定,并于今日(2026年7月17日)在《联邦公报》上公布。这意味着该规则的生效日期为2026年9月15日。
2026年7月17日
此前待定的“D/S规则失效”规定现已最终敲定,并于今日(2026年7月17日)在《联邦公报》上公布。这意味着该规则的生效日期为2026年9月15日。经初步审阅,该规则与拟议规则基本一致,保留了大部分主要条款,包括:
为所有新录取的F类和J类学生设定明确的结束日期
要求F类和J类签证持有人通过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I-539表格申请延期,该申请须附有由指定学校官员(DSO)或地区办公室(ARO)签发的更新版延期I-20表格或DS-2019表格。此外,也可通过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办理延期手续,但需持更新版I-20或DS-2019表格出境并重新入境。
要求申请OPT或STEM OPT的人员同时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延期申请
允许目前身处美国的F类和J类签证持有人继续在美停留,直至其当前I-20或DS-2019表格的有效期结束,最长可延长至未来四年
目前身处美国且在该规定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OPT的F-1签证持有者,无需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延期申请
限制本科生在入学第一年转出
禁止研究生对自己的学习计划进行任何调整,并禁止其转学。
禁止在获得一个学位后转入同等或更低层次的新学位课程
将ESL学生的学习期限限制为24个月
查找该规则的PDF文件 请点击此处 。
内容丰富,值得深入探讨!我们将对该规则的内容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并将于近期提供更详细的更新信息。 请注意——该规则不会立即生效。设有60天的宽限期,生效日期为2026年9月15日。不过,该规则受《国会审查法》(CRA)约束,因此如果国会对该规则有异议,生效日期可能会被推迟。
我们预计该规定也会面临法律挑战。
订阅我们的通讯及监管动态 点击此处。
关于废止D/S规则的决定获准最终公布
关于取消F-1和J-1类非移民“D/S”移民身份标注的拟议规则已获美国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批准,因此将在数日内作为最终规则刊登于《联邦公报》上。
2026年6月18日
关于取消F-1和J-1类别非移民“D/S”移民身份标注的拟议规则已获美国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批准,因此将在数日内作为最终规则在《联邦公报》上公布。我们预计该规则的生效日期为公布之日起60天后。
在看到最终发布的版本之前,我们无法确定内容是否进行了任何修改。
查看拟议规则 请点击此处
查阅基于拟议规则编制的面向学生和学者的常见问题解答 点击此处。
该规则发布后,我们将提供进一步的更新。
上一篇帖子:2025年11月14日
D/S规则的最终发布日期目前尚不明确,但鉴于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在其《拟议规则制定通知》(NPRM)中明确表示,最终规则将在生效日期前至少60天发布,且考虑到学术日历安排(许多学生将于春季毕业),我们预计D/S取消规则的最终版本将于2026年春季发布。
假设该规则的内容最终与提案一致,受其直接影响的群体包括以下几类。
持J-1签证的博士后。如果因资金限制而获签的DS-2019表格有效期为1年或2年,他们则必须每年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申请延期。
任何一年级博士生。博士项目通常会超过四年——而这恰好是拟议规则允许的最长时限。许多博士生可能需要申请延期才能完成学业。
许多人从事研究生医学教育工作。在美参与研究生医学教育的外国籍医生,如果其住院医师培训项目超过四年,必须申请延期。
任何希望申请OPT的本科生、硕士生或博士生(尚未毕业者)。鉴于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在其《拟议规则制定通知》(NPRM)中明确表示,最终规则将在生效日期前至少60天发布,且考虑到学术日历安排(许多学生将于春季毕业),我们预计关于取消D/S签证的最终规则将于2026年春季发布。
注:您还可以查阅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发布的《拟议规则制定通知》(NPRM)(只需搜索“过渡期”),以了解该机构的详细信息(特别是从第42084页开始,以及拟议法规文本中新增的第214.1(m)条)。
地区法院的裁决推翻了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暂停审理的决定
罗德岛州联邦地区法院已发布一项法庭命令,推翻了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针对39个国家公民作出的裁决暂停决定。这是一个非常令人鼓舞的信号,意味着这些国家的待审申请今后将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继续处理。
2026年6月5日
罗德岛州美国地方法院已发布一项法院命令,撤销了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针对39个国家公民作出的审理暂停决定。这是一个非常令人鼓舞的信号,意味着这些国家公民的待审申请今后将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继续处理。尽管政府可能会就该裁决提起上诉,但该命令的措辞相当明确。根据该命令第3页的内容:
“在就这些动议作出裁决时,本院想起了《》中常被引用的一句话:
关于移民政策的讨论:如果有人希望移民到美国
各州应当“遵守法律”并“按规矩办事”。本案正是
这正是移民如此行事的一个完美例证。原告及其成员
已遵守国会通过的法律程序以及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的规定
通过法规予以颁布,以便他们日后能够获得移民福利。
例如,他们已经提交了相应的文件,缴纳了所需的申请费,
提交了要求的生物特征信息,并参加了必要的现场——
面谈。尽管如此,原告及其成员仍只能苦苦等待,因为
一连数月,只为那些被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拒绝审理的福利申请。但规则是
法律必须平等地适用于所有人,而正如本案所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既没有……
既没有“遵守法律”,也没有“按规矩办事”。事实上,该机构
违反了国会赋予其职责的那些移民法
行政管理,以及 规范该机构行为的行政法律。“
阅读法院命令全文 点击此处。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就AR-11表格(地址变更申报表)提出的修改建议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拟对AR-11表格进行重大修订。该表格是地址变更申报表,大多数非公民(包括持F-1和J-1签证的国际学生和学者)在变更地址后,必须在10天内向USCIS提交该表格。
2026年5月31日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拟对AR-11表格进行重大修订。该表格是地址变更申报表,大多数非公民(包括持F-1和J-1签证的国际学生和学者)在变更地址后,必须在10天内向USCIS提交该表格。
提案中的新内容:
→ 披露所领取的任何经经济状况审查的公共福利
→ 就业信息,包括雇主名称和地址
→ 学校招生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和地址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已明确表示,这些信息将用于“执行美国移民法律,包括以‘公共负担’为由实施驱逐出境”,并用于识别可能违反联邦限制规定而领取公共福利的非公民。
当前需了解的内容:
✔ 这是一项提案,尚未生效
✔ 关于该提案的公众意见征集将持续至7月6日
✔ 任何新表格在生效前仍需获得OMB的批准
✔ 预计移民权益倡导者将对此带来的负担提出反对
请访问“移民政策追踪项目”网站查看拟议的变更内容: https://lnkd.in/epTgzkA6
请在此提交评论: 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6/05/07/2026-09107/....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6日。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更新了关于I-485身份调整申请的政策指南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发布了一份政策备忘录,限制批准I-485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申请。I-485申请可由目前身处美国境内且正在申请美国“绿卡”的人士提交。
2026年5月22日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发布了一份政策备忘录,限制对I-485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申请的批准。I-485申请可由目前身处美国境内且正在申请美国“绿卡”的人士提交。 若获批准,申请人无需离开美国即可获得绿卡。该新政策要求USCIS官员对这类申请进行非常仔细的审查,并提醒他们,批准身份调整申请属于行使“特殊酌情救济”的范畴。这意味着,大多数申请绿卡的人可能需要离开美国,前往美国领事馆申请,而非在美国境内申请。
该指南确实提醒官员,在持有“双重意图”身份(例如H-1B签证身份)的情况下申请绿卡,并不构成对该身份的违反。
您可以阅读该政策 此处处阅读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