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2 和 EB-3 雇主担保绿卡
指南
对于已获得美国工作邀请的毕业生而言,最常见的就业类绿卡类型,以及“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后者可完全免除工作邀请的要求。
作者:黛安·里什,移民律师,人才流动基金及国际学生资源中心副主任
最后更新:2026年7月
什么是EB类雇主担保绿卡?
EB-2(第二优先类)和EB-3(第三优先类)是基于就业的绿卡,通常需要美国雇主为您担保,并完成美国劳工部(DoL)的PERM劳工认证程序。
由于这些类别在EB-1类别之下,签证的等待时间通常较长,具体取决于您的优先日期和出生地,您可通过美国国务院每月发布的《签证公告》进行查询。
标准雇主流程(PERM 劳工认证)
对于大多数EB-2和EB-3案件,您的雇主必须先完成以下步骤,您才能申请绿卡:
向美国劳工部(DoL)申请获取现行工资认定(表格ETA-9141),对美国劳动力市场进行测试(发布职位广告),以确认没有美国工人具备担任该职位的能力、意愿、资格且能够立即上岗,然后向美国劳工部(DoL)申请获取劳工认证(表格ETA-9089)。
在劳工部批准劳工认证后,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I-140表格。
雇主向美国劳工部(DoL)提交劳工认证申请的当天,即成为您的“优先日期”。您的优先日期决定了您在获准提交个人绿卡申请之前可能需要等待多长时间。
EB-2: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
EB-2 适用于拥有高级学位(本科以上,或本科加五年逐步积累的工作经验)且已获得一份要求至少具备高级学位职位的工作邀请的人士。 要获得 I-140 申请的批准,您的雇主必须证明:您持有高级学位;您的职业属于专业领域(通常入职至少需要本科学位);所提供的职位要求高级学位且您符合其教育/经验要求;以及雇主有能力支付所承诺的工资。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将审查您的成绩单/毕业证书(以及外国学位的学历认证报告)、O*Net或《职业展望手册》中关于该职业典型要求的资料、劳工部(DOL)表格、您前雇主的推荐信,以及雇主的纳税申报表或财务报表。
EB-2:针对教学职位的特殊处理
EB-2 特殊处理适用于持有高级学位且获得一份包含教学职责的工作录用通知的申请人。这与针对高级学位持有者的 EB-2 类别类似,但无需满足同样严格的劳动力市场测试(招聘)要求。这对受聘于高校从事教学工作以及担任终身教职轨职位的人员而言尤为有利。
EB-2:杰出才能
如果您仅拥有学士学位,或者您的职业不属于“专业”范畴,您仍可通过“杰出能力”途径申请EB-2签证。与“非凡能力”(EB-1A,允许自行申请)不同,“杰出能力”通常仍需要雇主通过相同的劳工认证程序为您担保。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首先会核查您是否满足以下六项标准中的至少三项:学位/文凭/证书;该职业领域至少10年的工作经验;执照或认证;与“杰出能力”相符的薪资水平;专业协会会员资格;或因对该领域作出重大贡献而获得的认可。可提供同等效力的替代证据。若您满足其中三项,USCIS将进一步审查所有证据,以判定您的专业能力是否显著高于该领域通常所见的水准。
EB-2:国家利益豁免(无需工作邀请)
“国家利益豁免”(NIW)允许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豁免高学历专业人士或具有非凡才能人士的就业机会要求,以及随之而来的劳工认证和雇主担保要求。您仍须符合上述任一类别;该豁免并不免除这一要求。 您可使用I-140表格提交申请,如愿也可自行申请。USCIS将根据“Dhanasar案”中的三个“评估标准”进行综合考量:您拟开展的事业是否具有实质性价值和国家重要性;您是否具备推动该事业发展的有利条件;以及总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和劳工认证是否对美国有利。 您必须证明的不仅是普遍的劳动力短缺或您所在领域的重要性,还必须说明您具体工作所产生的影响。(参见常见问题“什么是国家利益豁免(NIW)?”)
EB-3:专业人士和技术工人
EB-3 适用于拥有学士学位或以下学历的人士。您可能符合“专业人士”(拥有学士学位,且所从事职业的入职要求为学士学位)或“技术工人”(至少拥有两年大学教育、培训或工作经验)的资格。 EB-3 类别始终要求雇主通过完整的劳工认证程序为您提供担保,且 EB-3 不适用“国家利益豁免”条款。雇主必须证明您的资质、该职位对这些资质的具体要求,以及其支付薪资的能力。
优先日期与等待时间
对于上述所有情况,签证的发放取决于您的优先日期(即劳工认证的提交日期,或NIW案件的I-140申请提交日期)以及您的出生地。请查阅每月发布的 签证公告 以了解当前的签证配额情况。